(2)轴距2700mm◆★■、排量1.8L(或1.6T)以上■★■◆■◆,且车辆购置价(含购置税)在12万元以上;
2■★◆■、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委运政窗口制发《车辆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准入条件通知书》,车辆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车辆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准入条件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
4.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5、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委运政窗口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时制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3)新能源车型应具备:①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标》;②轴距2650 mm以上;③续驶里程不低于200km(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为准);
备注★■:上述申请材料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当签名),复印件应提供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将原件退回■◆■■。
4、车辆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完成(2)(3)项手续后◆◆★◆,由车辆所有人或平台公司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委运政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6.车辆所有人委托平台公司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代理人身份证
1、车辆所有人或平台公司携带好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委运政窗口提出申请
3■★◆■◆★、车辆所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加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后,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技术等级评定。